警用摩托车/治安巡逻摩托车管理规定 治安巡逻摩托车是保安公司配发给各部门使用的制式装备,为规范管理和妥善使用,切实加强对治安巡逻摩托车的管理,充分发挥治安巡逻摩托车在治安防范、交通管理中的作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结合我公司治安巡逻摩托车管理实际特制定本规定: 1.车辆使用管理 一、治安巡逻托车主要用于城区内巡逻、检查、督察使用,任何部门和个人不能作它用。 二、行政部负责车辆的管理、调度和使用。使用人为管理第一责任人。 三、治安巡逻摩托车必须按期检验,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,过